我们在服装厂上班进厂的时候没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拖欠我们的工资不发我们是不是应该找劳动局

如题所述

如果你仅仅是想要回自己的工资,可以找劳动局,劳动局下面有个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处理这些事情。前提是你们老板也承认你们的工资未发。

如果你不愿意在这里做了,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们可以申请以下赔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拖欠工资的赔偿,50-100%。
3、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就算辞职也可以得到,因为老板违法。按照服务年限计算,一年赔一个月,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超过半年按一个月。

申请劳动仲裁要搞清楚你们老板是不是注册了公司,如果没有营业执照,那就是私人老板小作坊了,属于劳务关系,那就不属于劳动部门受理了。追讨工资要找当地的法院。

申请仲裁要提供以下证据:你们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考勤卡、工卡、工资发放证明等);二是你的工资水平,工资条、银行发工资的流水单(去银行申请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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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您好,你因该在仲裁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从工作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一个月照常支付工资。你要先准备好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是工作的证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7
首先跟您们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话。
然后就要看工作年限。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赔偿,向劳动仲裁局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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