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盛的人物生平

如题所述

1935年8月-1936年6月,在米西红军23支队、米西苏维埃政府保卫局任交通员;
1936年6月—1939年1月,先后在西北保卫局特务队、陕北省保卫局特务队、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特务队、地方部分别任特务员、勤务员;
1939年1月—1941年5月,分别在陕甘宁边区关中鲁迅师范、陕甘宁边区师范学习;
1941年5月—1945年10月,先后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办公室译电员、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保安处调察员、陕甘宁边区定边市公安局助理员、派出所所长;
1945年10月—1946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定边市公安局副局长;
1946年7月—1948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安边县保安科科员;
1948年7月—1949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保安处科长;
1949年8月—1952年10月,任宁夏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
1952年10月—1953年9月,任宁夏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厅党组成员;
1953年9月—1955年2月,在中央公安学院治安系学习;
1955年2月—1956年6月,任甘肃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厅党组成员;
1956年6月—1958年10月,任甘肃省委政法部干部处处长;
1958年10月—1965年2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处处长;
1965年2月—1968年8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68年8月—1969年9月,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
1969年9月—1973年1月,任甘肃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1973年1月—1977年10月,任甘肃省劳动局局长、党组书记;
1977年10月—1983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0年10月—1983年2月兼任甘肃省直机关党委书记);
1983年4月—1986年5月,任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1986年5月—1988年2月,任甘肃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8年2月—1993年1月,任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年11月,离职休养。
2002年1月,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中共甘肃省委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省委委员,政协甘肃省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会常委,甘肃省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2月9日16时40分在兰州逝世,享年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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