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题有意思,说是考奇偶性,实际考得不是奇偶性,而是定义域的问题。
(1)1-x²在根号底下,因此x一定在[-1,1]区间,因此x+3一定是正的,|x+3|=x+3去掉绝对值。然后f(x)实际上分母是x,这样f(-x)和f(x)分子一样,分母会多一个负号,是相反数,因此是奇函数。
(2)一样的思路,x范围在[-1,1)这个本身定义域就不关于原点对称,所以无法说它的奇偶性。但是要补充定义的话情况就复杂一些。如果用x→1的极限定义x=1时候f的值,那么x=1就有取值,是0。和x=-1时候一样。再看x在(-1,1)上的情况,x-1可以和分母约分,得到f(x)=-√(1-x²)可看出仍然是偶函数。
这道题就是强调一下,奇偶性问题有个经常被忽视的条件,就是定义域一定要关于原点对称;如果不补充定义,它既不是奇函数也不是偶函数;如果用趋近于1的极限补充定义的话,就是偶函数。
(3)1-x²≥0同时x²-1也要大于等于0,所以只能x²=1,x=±1。因此定义域是两个孤立点,关于原点对称,然后x=1时f=0,x=-1时f也为0,因此为偶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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