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如题所述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 分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 分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 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五部 分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 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七部 分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02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扩展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第2个回答  2016-05-10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出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第3个回答  2015-10-30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4个回答  2012-07-24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宣布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建议名单
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勘察单位汇报勘察情况
四、设计单位汇报设计情况
五、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施工情况
六、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七、质量监督单位汇报质量监督情况
八、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察看工种现场,并分为财务组、资料组、技术质量组三个小组,分别进行检查
九、各专业验收小组向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汇报小组检查情况和评价意见
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受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的质询
十一、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评议被验收的项目
十二、形成并通过工程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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