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家及其观点如下:
古代
1、西塞罗:“直译”和“意译”的两分法;
2、昆体良:“与原作竞争”;
3、哲罗姆:文学用意译,《圣经》用直译;
4、奥古斯丁:《圣经》翻译凭“上帝的感召”和他的有关语言符号理论。
中世纪
1、波伊提乌:宁要“内容准确”,不要“风格优雅”的直译主张和译者应当放弃主观判断权的客观主义观点;
2、但丁:“文学不可译”论。
文艺复兴时期
1、伊拉斯谟:不屈从神学权威、《圣经》翻译靠译者的语言知识;
2、路德:翻译必须采用民众语言的人文主义观点;
3、多雷:译者必须理解原作内容、通晓两种语言、避免逐词对译、采用通俗形式、讲究译作风格的“翻译五原则”。
17至19世纪
1、巴特:“作者是主人”(译者是仆人)、译文必须“不增不减不改”的准确翻译理论;
2、德莱顿:“词译”、“释译”、“拟译”的翻译三分法和翻译是艺术的观点;
3、泰特勒:优秀译作的标准和“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等翻译三原则;
4、施莱尔马赫:口译与笔译、文学翻译与机械翻译的区分;
5、洪堡:语言决定世界观和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的区分;
6、阿诺德:“评判原作的优劣要看专家的反应”;
7、纽曼:“评判标准在于一般读者而非学者”。
20世纪
1、费道罗夫:翻译理论首先“需要从语言学方面来研究”、翻译理论由翻译史、翻译总论和翻译分论三部分组成的观点;
2、雅各布森:“语内翻译”、“语际翻译”、“符际翻译”的三类别;
3、列维:“翻译应当使读者产生错觉”、“翻译是一个抉择过程”;
4、加切奇拉泽:“翻译永远是原作艺术现实的反映”、“文艺翻译是一种艺术创作”的文学翻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