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如题所述

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层面:

(1)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平鲁区目前正在推进“一城十镇百村”建设的重点工程,百村建设工程既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又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在百村建设过程中,应重点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人口比较多的村庄,按照突出特色,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示范村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2013年研究区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95.64m2 ,中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50m2 ,研究区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比中国平均面积高出近50m2

可见研究区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偏大。因此应结合新农村建设与百村建设的重点工程,按照合理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加强中心村建设,既保证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又能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从研究区农村居民点的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井坪镇、白堂乡、向阳堡乡,这3个乡镇的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快速城镇区、井农复合区、农业生产区,相对而言基础条件比较好,有利于推进百村建设工程,尤其是井坪镇内的农村居民点,推动百村建设,更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白堂乡属于井农复合区,以地下采煤与农业生产为主,百村建设工程应结合压煤村庄搬迁来开展,既保证了地下煤炭的开采,又能顺利推进百村建设工程。向阳堡乡是农业生产龙头区,也是开展现代设施农业的示范区。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应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与现代设施农业,这样既确保农民创收,又解决了传统农业生产农民对耕作半径的顾虑。

(2)稳妥推进村庄搬迁

研究区的村庄搬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露天矿区范围内的压煤村庄搬迁;另一方面是基于双“70%”工程。露天矿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陶村乡、榆岭乡和下面高乡。

目前三大露天矿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21.13hm2 ,以东露天矿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为主。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距离露采剥离区3km的范围内,并且农村居民点受露天采煤扰动的面积比例存在差异,导致村庄搬迁的规模及搬迁的时序存在差异。即有些村庄面临着整体搬迁,并且是即时搬迁,而有些村庄虽部分在即时搬迁范围内,其他部分可能不在即时搬迁范围内。

因此有必要开展村庄搬迁规模与搬迁时序研究,同时也要引导农村居民,避免非即时搬迁村庄开展大规模抢盖抢建,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搬迁安置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暂时缓解安置新村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对于双“70%”工程而言,大力开展生态移民搬迁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镇化的进程。在研究区的山地丘陵地区,大部分以坡耕地为主,农业生产条件差,主要分布在陶村乡、榆岭乡、下面高乡的非露天矿区范围内,生态移民搬迁成为主体。对于生态移民搬迁要重点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来开展,主要是立足生态畜牧产业来开展,全方位整合农村资源,实行就近安置,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产业。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集中性的大面积安置,造成局部地区农村建设用地猛增;另一方面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积极复垦废弃宅基地

村庄搬迁后会剩下大量的废弃宅基地,废弃宅基地的复垦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区域建设用地总量达到稳定。对于农村废弃宅基地的复垦应做好废弃地调查,了解废弃农村居民点土地质量,包括区位、水源、交通条件、周边农业生产状况等。根据废弃农村居民点的情况开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明确复垦方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复垦地近期潜力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严格控制复垦地质量。从废弃农村居民点所在区域来看,井坪镇、百堂乡、向阳堡乡废弃农村居民点应集中以耕地复垦为主。而处在生态移民范围内的废弃农村居民点则应以林地、草地复垦为主。具体的废弃农村居民点面积、适宜性评价及潜力评价需另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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