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是如何划分的?

如题所述

我国实行的是四级行政体制:中央——省——市、县——乡镇
直辖市是作为省级行政单位,直属于中央管辖,直辖市是和省是同级行政单位。

市分为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
副省级城市目前在全国有15个(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在这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

地级市是在省与区县之间的一个暂存的行政单位,目前地级市代为管理一部分区县,本来应该是由省直管县市区的,国家也正在向这方面推进发展,就是由省直管县市区。

县级市就是相当于县区一个行政级别的市,县级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区县是同级,县级市虽然名义上是市,但是行政级别只相当于县级。然后县级市和区县下面就直管街道和乡镇。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单位。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他们之间的行政区别是:
直辖市[省级] >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 地级市[地厅级] > 县级市[县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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