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如题所述


落户问题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因为是否能落户关系到自己的事业,孩子的教育,以及是否考虑在这里生活,近段时间,国家对于落户问题也很看重,也逐渐出台了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有些朋友对于人才引进入户很感兴趣,那么,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有哪些
1、受理条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三年的)。
2、办理流程
申请;引进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流动调配登记表》(可下载)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引进人员档案,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奖励等),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拟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为其出具的思想、工作表现材料,未婚证明书。
已婚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招用人员就业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对账单》。
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
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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