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被强制执行还不还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欠债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的办法如下:
1、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可以司法拘留,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不配合执行的可以罚款、司法拘留,还可以将其纳入全国失信人员登记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查询到他的不诚信记录;
3、对有钱不还,还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隐藏财产,转移财产,低价处置财产等一系列对申请执行人不利的故意对抗措施,核实后可以根据情节将其司法拘留,或者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罪进行立案侦查,最终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处理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综上所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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