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期间,如果更换了就职公司,会不会影响贷款申请?

如题所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期间,如果更换了就职公司,不会影响贷款申请。
公积金存折帐号还是之前那个帐号,帐号唯一性,所以不管换了多少个公司,公积金帐号都只有一个。所以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才能停缴住房公积金。但必须按时还贷,将会严重影响贷款的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有以下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时;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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