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存款保险标志都没事,这个担忧是多余的。
存款保险标识到底是个啥?存款保险标志亮相之后,
朋友圈关于存款安全的话题频频刷屏。其中,有些问题很草根也很朴素,既表明普通群众对存款保险这一事物本身的陌生,也代表了存款人普遍的怀疑与担忧:如果挂有存款保险标志的银行破产后真的会认账、兑现存款安全的承诺吗?
按照习惯思维,一家银行如果真的破产倒闭了,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了,它还能拿什么来兑现之前的存款安全承诺?譬如一些倒闭的P2P平台,最后能够打折收回部分钱款就要“烧高香”了!但这里有个明显的认识误区:如果一家银行没有参加存款保险,那么它做出的任何“保险”的承诺都是要打问号的;但是,如果参加了存款保险,在存款保险机制下,破产银行的存款保障实际上并非由破产银行来实施,而是由其背后的存款保险机构来实施。
按照我国的《
存款保险条例》,“本条例所称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的对象是存款保险机构而非破产银行。存款保险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
在保险机理上,存款保险其实类同于目前一般的
商业保险。无非是在存款保险安排中,金融机构是投保人,存款人是保险受益人。相当于金融机构以所吸收的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为保险标的,向存款保险管理机构投保(相当于团体险),按照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缴纳保费。存款保险出险(金融机构破产)后,由存款保险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条款进行“理赔”。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当然,在实际中,存款保险管理机构对被保险存款往往并非直接的存款偿付,而是以由其他金融机构承接债务的方式,即存款人在破产银行的存款转为其他银行的存款。本次
包商银行破产案即是如此。
为承接包商银行债权债务,
银保监会于今年4月9日批准筹建
蒙商银行,并在该行5月25日开业当日将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
徽商银行。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对于个人客户而言,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个人业务,蒙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个人业务。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原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将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
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和新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