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收了一年的学费,但安排我们去单位三个月实习,吃住的钱我们自己花,而且工作的时间是和单位一样的,实行四班三运转(两天8点-16点,两天16点到0点,两天0点到8点,休息两天).但是我们是没有任何工资和补助的,如果有事请假还扣实习分数,不发毕业证.请问这样做合法不合法?我国有什么相关法律针对这种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