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着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已经过世,土地使用证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我姑妈要回来平分房子,...

我家住着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已经过世,土地使用证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我姑妈要回来平分房子,我家不同意,我爸妈都是残疾人,爸爸聋哑人,一级残疾,母亲也是残疾人,父亲今年61了,两人都没有劳动能力,而我姑妈66了,很早以前的风俗女儿嫁人不回来分房子,现在法律改了可以有女儿的,但如果都分一半给我姑妈,那我家今后怎么过,本来家庭就困难,我爸还不得活活急死。想咨询大伙,如果全部变更成我爸爸的有多大胜算?

房产是私产,而土地你所有的只是使用权,办理两证的顺序该是先办土地批准手续或土地证才能依据土地证的相关内容办房产证,你家的情况比较特殊,根据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都是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但很遗憾,法律里没有规定在遗产继承时,残疾人可优先或多分,这只能从人道上去争取,你姑姑既然回来索要遗产,当然就不可能在让她对你家有所照顾了,个人觉得,你现在要拿出证据来证实这个房产和你爸爸的直接关系,或都通过法律渠道和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沟通一下,看看当时是不是房产证办理的有误,试试能否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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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8
可以直接到房产局改名字 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你爸爸的 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你爸爸的名字
第2个回答  2012-06-19
你这有点大条了,土地证与房产证都不一致,你要去两个部门查下档案,看下当时办证是什么情况,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两证不一致,根本办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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