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加坡组屋?

如题所述

什么是新加坡组屋?

新加坡组屋建设是从1961年就开始了,其间就土地征用、购买人资格、再上市及出租管理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对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比如我们现在实行的公积金制度与新加坡就十分相似。但是,对于国内来讲,在建设和管理经济适用房中遇到的问题更加复杂。从去年年末到现在,北京市建委、房地局、发改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规定总价不超过32万,户型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购买人除了提供收入证明还需要将其申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新出台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可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人须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出售后不得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从这些举措我们看出政府希望通过政策的调整,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管理、实现公平、有序的市场分配原则的决心。

新加坡规定组屋居民在获得组屋后5年之内不可以出租,5年之后允许腾出半套出租,但房主必须与房客合住。2003年开始没有向建屋发展局贷款,也没有领取公积金购屋津贴的屋主,可在住满一年后出售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组屋。他们也可在住满10年后,出租整套组屋。

新加坡规定组屋只有本国居民才能购买新房,国内规定只有本市居民可以购买。

新加坡规定永久居民(外来人口、无国籍)只能购买二手组屋,而且对其收入没有限制;同样,在北京,外地人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是不受限制的,也没有购买者收入的限制。

新加坡居住在建屋局组屋的人口,2001年为83%(屋主自住组屋81%,租赁2%),直接购买条件:1、新加坡公民;2、至少21岁;3、必须组成一核心家庭单位或符合其中一项特别合格计划;4、每月家庭总收入不超过8000新币(申请四房式或更大的单位),5、不得拥有四人产业;6、曾经直接购买或用“房屋津贴”购买转售组屋的家庭必须在该组屋住满5年才能再申请第二间组屋。
组屋完全以人民的购买力为标准,实行的是“居者有其屋计划”。希望中国能够成功借鉴。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myth_c/blog/item/c1898f54f914491c3b293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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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17
新加坡的组屋始建於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殖民时期,是殖民政权为安抚人心的“善治”,但建屋数量有限。1959年,新加坡脱离英国殖民,当时大部分人仍然居无定所,只能暂寄棚户区、贫民窟。华人居住的区域更水源短缺,每天以车运水,这是今天唐人街“牛车水”得名源由。人民行动党为解决居住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1960年宣布成立建屋发展局(Housing & Development Board,简称 HDB)。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联邦独立,政府宣布“居者有其屋”政策,正式开启新加坡的组屋年代。

参考资料:http://www.macau.ctm.net/modailylog/20070804/big/fkf04-gb.htm

第2个回答  2008-01-17
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楼房,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

建屋发展局的规例只让新加坡公民购买新组屋,而永久居民则只可以在二手转卖市场上购入组屋。在组屋购入后,一般上必须在屋主住满五年后才可转卖。建屋发展局规定一个完整的家庭只能同时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另外对单身人士购买组屋,建屋发展局也有相当多的限制。

有点类似于中国大陆的经济适用房、香港公共屋、澳门社会房屋、台湾国民住宅。
参考资料: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B%84%E5%B1%8B
参考资料: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B%84%E5%B1%8B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6-15
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承担建筑的楼房,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

建屋发展局的规例只让新加坡公民购买新组屋,而永久居民则只可以在二手转卖市场上购入组屋。在组屋购入后,一般上必须在屋主住满五年后才可转卖。建屋发展局规定一个完整的家庭只能同时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另外对单身人士购买组屋,建屋发展局也有相当多的限制。

有点类似于中国大陆的经济适用房、香港公共屋、澳门社会房屋、台湾国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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