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八年怎么辞职

如题所述

辞职,一般来说,也有“标准流程”,仨步骤。
1)提出离职
先书面发一封辞职信,向自己的直属主管提出辞职。所谓书面,当然主要以邮件为主,如果你能打印出来亲自交给主管增则好,实在不行微信、短信也算。
如果你比较紧急,则这封邮件可以同时抄送给公司HR,以及领导的领导。
邮件为主,是因为邮件的发送时间删不掉,可以作为记录,以免未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解约,从提出当天开始算,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离职。
对于一个月的理解,并不是非要你待满一个月,如果公司同意,则提出离职后一两天甚至当天,就可以办完离职手续,走人。
这里有个“尴尬”问题,很多人不好意思提出离职,所以你不需要当着领导面提出来,你可以在下班后、工作日的晚上,或者下班前5分钟,将辞职邮件发出来,或者你找领导的休假日、出差日,发辞职信,都行。
至于上司当天有没有看,或者第二天有没有看,那都是他或者她的事了,你的离职已经默认开始倒计时。

2)挽留和工作交接
2)挽留和工作交接
第二天,最晚当周内,领导会约谈你,一般会挽留。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所以,领导挽留是个形式而已,你别傻到被领导几罐鸡汤,就不走了。除非你是冲着另一家的高薪跳槽的,比方说新东家给你加薪30%,你就问下领导是否可以给你加薪这么多,答应就留下。
否则,即使领导态度再暧昧,打感情牌,你也最好婉言谢绝。此时,不要得罪领导,即使你“看不惯”对方,但考虑到新公司的背景调查、接下来的交接工作、离职签字,还是与人为善才好。这里,很多新人不懂,直接“老子都走了,还怕你个毛!”这不是成熟的专业做法,除了意气用事,还是意气用事,殊不知,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
无论领导挽留还是未挽留,此时需要开始进入工作交接环节。
首先,不再接手新工作任务;其次,请领导指名道姓安排好接手你工作的人;三,跟下一个接手你工作的同事商定好交接计划,并将该计划通知领导;最后,跟HR商定你的离职日期。

3)离职手续办理
3)离职手续办理
正常比方说本月15号你提出离职,则理论上来看,下个月14号你可以走人了。但这中间要去掉你的年假、恰巧碰到的长假,所以真正离职周期都是不足一个月的。所以,你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是远早于14号的,比方说最终跟人事确认的你的离职日是下个月5号。你们得再看下这5号别是周末,否则要提前到上个工作日。
除了离职日期确定之外,你更要确保顶头上司在你办理离职手续当天在公司,否则这离职就遥遥无期了,比如领导出长差,请了长假,等等。实在找不到人,你问下代理是谁,你得有人帮你签字啊!在离职表上,顶头上司可是第一个要签字的人。
所以,大家看到没有?以上三个主要流程下来,就可以顺利离职了。但是,职场新人最容易犯错,跳槽经验不足,又不谨慎,一个步骤不顺,到时候走又走不了,下家的报到日也过了,这就将“在职跳槽”变成“失业后求职”了,得不偿失,无数职场人在这里栽过跟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29
在用人单位干了8年的时间,现在想要辞职的话,那么需要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一个月之后就离职了。
提前辞职。
关于提前辞职,员工临走还费尽心思找靠谱的理由,就是为给你留面子,不想说穿你的管理有多烂、他对你已失望透顶。仔细想想,真是人性本善。作为管理者,定要乐于反省。

的确,管理者与其埋怨离职员工不忠诚,不能与公司共进退,不如从自身找找原因。看看有没有对不起员工的地方,有没有经常伤员工的心,工资分配、发放是否合理等。分析自身原因后,找到改进的方法,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管理者则不然,员工提出辞职以后,他就各种各样的阻拦和抱怨,有时甚至阻挠员工正常的离职流程,针对平时我们遇到的此类问题,我想给各位职场朋友分享一下我的建议。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这里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如果你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三天后就可以离开单位 。当然这中间单位需要你做工作交接的话,你需要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三天后不同意你离职,或者扣除你试用期的工资,单位就涉嫌违法了,如果没有其他正当理由,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也可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起诉。

第二种情况,你已经办理了转正手续 ,属于是正式员工,当用人单位收到你提出的辞职通知后,用人单位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反应:

一、同意你辞职,可以在三十日之内离职。如果这种情况也是你想要的结果,你也希望不用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好具体的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二、同意你辞职,但必须做满三十日后才能离职。如果你想提前离职,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工资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但是,现实当中,一旦员工要求提前离职,而单位又没有同意的话,单位会扣掉你的应发工资。很多员工最后离职后要和单位打开官司也是因为这一点,不过,虽然单位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 ,如果由于你的提前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不过单位也要举证来说明你提前离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状况。建议你离职前如果工作没有交接好,还是要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交接,因为作为职场人,要有职场人的职业素养和信誉。

三、同意你辞职 ,但要超过三十天以后才能离职。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意向相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如果你的工作特殊,确实在一个月之内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建议你继续延长离职时间,待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再离职。不过这个是根据你的意愿来决定 ,单位是不能强制你继续工作的。

四、不同意你辞职,《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如果你是以辞职为由争取一些个人利益,而不是真心想辞职的话,这时单位继续挽留你,不同意你辞职 ,你也达到了目的,那么恭喜你,证明你对公司还是有很大的价值的。

人生路很长,人生路当中很长时间都是在职场中度过的,要时常怀有感恩之心。感恩单位给你的机会,让你成长 ,给你财富,但是如果你在职场当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们也要做到有法为伴。离职,提前30天告知,对公司是交代,对自己何尝不也是一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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