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交通肇事批捕后法院会不会封房子?(拆迁按人头分平方的)

死者76岁,事故认定书肇事者全责,如果没钱是否可以拍卖房子,肇事者二个儿子25-26岁,未成家,全家4口都失业,无存款,肇事者老婆低保,并且动过二次大手术,肇事者名下有二套房子,产权仅肇事者,74和77平,为拆迁分的安置房,有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的复印件,协议上写是按一家四口每人40平方分的房子,
1、这种情况如果拿不到钱,能不能拍卖房子???
2、摩托车无年检,无保险,违规带有超宽度的篮子,还有,这种情况~暂时是民事附带刑事,目前先批捕未到检察院,已经民事起诉了。如果判决的话,共会判多少钱?法院判决是否根据对方家庭困难少判?
3、事故认定书写有逃离现场四字,但是具体情况是看倒地扶起后没事,就走了,当时是由其它人扶到医院的,医院就在十几米远。肇事者不认为是自己撞的或者说不知道是不是擦到了,这种情况算逃逸吗?

1、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你所说的情形该房子不得查封拍卖的。2、以你所说的,现在“,目前先批捕未到检察院,已经民事起诉了”这不是“批捕”,是刑事拘留,假如是批捕,就要等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会“已经民事起诉了”法院在刑事审判时,被害人家属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侵害损失赔偿。现在是赔偿是一定要的,在经济条件差的时候可以申请分期付给。76岁的老人应当赔偿的年限是五年,赔偿金不会很多的。3、事故发生,报警后,交通警察还未到现场,肇事者离开现场是逃逸情形。追问

已经批捕了的,批捕通知书都下达了已经,然后问过立案厅,对方也以民事起诉过了,但还没收到传票,
1、为什么可以把民事放在前面呢?是不是通知关系的,常理是刑事在前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死亡人城市户口,地区上年人均是18000,加上其它合理的赔偿项目算在内,最低共多少钱?
3、虽然批捕了,对方也民事起诉过了,但是肇事人的银行存折里的钱还可以取的,为什么?

追答

批捕通知书都下达了,那肇事者就会被限制自由。民事诉讼在前现在就要民事转刑事的附带民事诉讼。就等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通知受害方家属转入附带民事诉讼。关于赔偿的事,死者应当得到5年的赔偿金,即以死者生前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额还未确定,受害方也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不会任意去查封银行账户。这里要说明:这案件肇事者如果处理好赔偿事宜,很有可能被判缓刑。

追问

如果这个时候和解,流程是怎样的,怎样才能具备法律效应,未批捕前的交警出面和解是不具法律效应的,所以没敢去和解。目前一分未赔。
或者说,这个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对肇事者有利的。

追答

相关法律规定:因民事纠纷引起的伤害,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调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为此,交警出面和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交警要出具“调解终结书”,调解事宜履行后,就结案了。
现在,就要看:检察院这一关,检察院以案件证据不足发回重新侦查,然后在交警主持下调解。假如,检察院已经准备公诉了,那就是法院的事。如果检察院还没有批捕,你就在交警这边活动调解。把事情和解。
另,面对现实,先赔偿一些吧!尽管事情怎样,总会得到人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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