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的合伙人、项目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关键审计合伙人应该怎样区分啊?

如题所述

合伙人就是指事务所的股东。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可以说项目合伙人是项目组的“头”,其要在审计报告中签字的,同时对业务的执行负责和组内的最高级别的复核。项目合伙人也是事务所的股东之一;
 在有限责任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是指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但不一定就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是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是具体负责某一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他不一定是合伙人。
  关键审计合伙人指项目合伙人、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负责人,以及审计项目组中负责对财务报表审计所涉及的重大事项作出关键判断的其他审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还可能包括负责审计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伙人。

  教材中所指高级合伙人与项目无关,主要侧重于管理经营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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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7
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
第2个回答  2012-06-07
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
第3个回答  2012-06-07
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
第4个回答  2012-06-07
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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