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开发的房产,共六层,有独立的房产证,土地证是个人整栋楼共有,能否购买?有何隐患?

看过您之前一个详细的回答,挺专业也很详细。我自己也咨询过一些人。目前的情况是,房产证已经可以过户,我已经拿到了我名字的房地产权证。土地证原房主似乎不太愿意配合分割过户,以:不能操作为由。土地证是个人名字。96年的红色本子,国有划拨土地。我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未来涉及拆迁,我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吗?假如涉及再次出售,无独立土地证能正常交易吗?非常感谢。

本身绝对不能,房地产 就是房产和地产 房、地不可分割。你也应该有土地证(国有出让),占有分摊面积

可房产已经过户,这我很奇怪,这么说你买此房子时,房产局没需要那边的提供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就能保障你自身的权益。二次交易应该也是可以的,最好去当地房产局咨询下。

如果追究责任房产局就有很大的责任。追问

原房主找了房产局的人吃了几次饭。听别人说一般这样的情况人家的房产证都办不下来的,他不但办理下来了还过能过户。自住我知道问题不大。最担心就是拆迁,地的补偿我可以不要,但是房子的补偿权利能保障吗?回复

追答

房产证就是你的权益保障 ,房地产,房地不可分割。本人是发放产权的,这么专业的回答,也采纳别人了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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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不能。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确实不能转让。你提到这房产很罕见,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你确定土地使用证是国有划拨而不是集体划拨?一字之差失之千里。追问

确定是国有划拨,红色封面,九十年代的,名字为私人。此县城中心位置,原来应该是宅基地,2006年原房主自己建造了6层楼房,且2,3,4,5,6都已经出售,有单独房产证。1层留了自住。土地证就是整栋楼共有。

追答

真不好意思。回答到评论去了。。。

追问

他们在此地基上建造了6层新楼,每个楼层都办理了单独房产证。上面5层分别出售给了不同的家庭。只留了一楼还是原房主自己住。证肯定是真的,我在房管局查过,且我的也已经过户好了。我购买的是第二层。3,4,5,6层的住户比我早买,全都没有办理土地证过户。我并无投资升值或者其他考虑,主要是给老人居住。但是最担心的是一旦涉及拆迁是否能够保障这第二层房产应有的补偿权利?(土地补偿无所谓)假如再次出售,是否能够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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