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不处理会怎么样

如题所述

你可以拒绝签署律师函。律师函只是告知对方委托的法律专业人士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处理矛盾,可以拒签。律师函的本质是委托代理人表达自己意志的法律行为,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的,还需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就无效。律师函必须由律师签名盖章,代表人对该函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就是伪造的。万一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委托人和律师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
(五)接受委托,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法律问题,撰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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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5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
收到律师函的后果结合律师函的具体内容才能进行判断。
需要明确的是,律师函是表明纠纷的一方已经对双方间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院的一个提前告知。当收到律师函后,本人应该查阅律师函载明的内容,甄别律师函中陈述的相关事实与本人的关系、内容的属实,以防被骗。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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