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有规定工作太累自离就可以不发工资了吗?

请问劳动法有规定工作太累自离就可以不发工资了吗?本人2014年进的公司,今年五月份因有私事中途自离了,六月份12号是发放五月份工资的日子,可我查询公司内网工资单上面显示有发工资!可却没工资打到银行卡这样我要怎么办?

工作太累自离是否属于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但是,无论自离是否属于违法,劳动者在自离前应得的工资是应当要发的。如果劳动者违法自离,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是要赔偿损失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劳动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其中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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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2
首位考虑你劳动所得必须给你,没有赔偿一说。
第2个回答  2016-06-12
楼下的回复好有道理啊,劳动法是保护双向性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是保护企业的合法用工权,如果个个都像提问者一样,有事就开溜,有高薪就跑路,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谁负责,到时候,又嚷嚷的说资本家的嘴脸,坑害农民工,拉横幅的,唉,法律明确规定,离职员工只需要书面提交申请离职后,继续正常工作满三十天,即可离职,不需要理会企业批还是不批,只需要做到这一点的,企业就必须要支付工资,没得说,现在你是选择没提前三十天,拍拍屁股就走人的做法,企业是有权利暂停支付你的工资且是否作为企业的经济补偿的,这是后话,其次,企业是需要账目清晰明白的,因此,有你的工资清单,且要做你的工资清单,是符合会计法要求的,更是企业体现了成本会计的专业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6-12
应该提前15天或者一个月打报告才可以了追答

不找你赔偿就是万幸了

追问

你说笑了吧!打报告你想走有那么快嘛😓

追答

是啊 好多企业就是有这样的规定

追问

你觉得合理嘛😓光做不发工资,还怎么保护我们这些上班族,离职半年才批我也醉了

追答

是啊 都是霸王条款 入职的时候都有说过

除非你歇病假 然后让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情况还给你补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2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发放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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