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的车定损1000多,交强完全就够赔了,然而车修好,对方一直迟迟不肯赔偿,一拖再拖,因急用车已经将车提出,留存了发票,但咨询对方公司后,其在当地有一种服务,即理赔款不足5000元,不见发票也可赔付!事情过了快一个月了,对方还在各种推拖,不肯理赔。我想咨询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诉讼是否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他是外地人),事故不大,走的快速处理,没有交警认定书,只有快速处理的一个单据,除了诉讼,我可否有更便捷的方式要回修车款。谢谢。
我没有对方身份信心,但好像对方是外地的,我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他就行么?修车款好像才1300多,诉讼费用要多少,是否能对方承担?另外这种事情,假设诉讼成功了,执行起来容易么?我是在是愁死了,碰这么个老赖。
追答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执行可以保全对方财产或者强制执行。
追问需要律师么。。。律师费也比赔偿金大吧。如果不雇律师,我现在手头只有快速处理认定的单据,修车发票,其他什么都没有。。。包括现场照片也没照,对方保险公司有照片。。。这样有胜算么。。。
追答在物价核定标准内的律师费,可以一并要求对方赔偿。有认定单据、修车发票,基本能说明问题,但是对方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修车内容详单,对具体项目进行核实,胜诉是肯定的,主要变数在修车费用认定上。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当时报交警了,但因为走的快速处理,当时没有交警认定书。事后给交警打电话,人家就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