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4-13
既然案件已经移交到法院了,那么我建议你请个律师。即使你自己会辩护,但个别的措词律师肯定比你专业,对案件的结果很有影响。
上面很多网友都在讨论失火罪,但看本案,并不一定成立失火罪。虽然烧了300多亩,看上去很严重。但像楼主说的既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造成什么损失,就是一片荒山,都是杂草,何况还自首了。
很多人都援引《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我想楼主所说的只长杂草的山能叫林地吗?既然不是,当然不能适用了。
个人认为虽然面积是大了点,但是属于过失,又没人员伤亡,又没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自首了。我想请个律师在法庭上好好辩护下,自己态度好点,愿意赔点钱,我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又没几棵树,就算有就补种上几棵,至于杂草嘛,岂不闻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深,自己都会长出来恢复原貌,有必要自己去种上吗?
希望你的亲戚无罪吧,就算赔钱也能少赔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3-25
根据我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
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犯罪情节的认定按《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弄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根据你的描述 你的亲戚烧毁的山林为300亩 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有自首情节,如果态度较好,一般会判一年一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年龄在60岁以上,而且能赔偿大部分损失,判决会更轻。
第4个回答 2008-03-29
我认为不应该依据刑法.首先你亲戚的行为属于过失行为,其次应该确定荒山的产权人或单位,一般应该属于集体
我认为赔点钱就完事没啥复杂的,不用上纲上线.烧荒不是犯罪也没啥损失,用不着紧张.
告到法院了,你也没交代是公诉还是自诉,甚麽罪名或理由起诉的,我也就不好说啥了.关于请律师的问题,如果你有辩护的能力就不用了,如果没有,我建议你还是请律师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