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守丧三年都不能干什么

主要是指做官的人,回家奔丧。

称之为“丁忧”。源于汉代,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等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
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居丧时候也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 “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 疚止复初”,就是说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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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3
夫妻不能同居,不得喝酒吃肉,不得享乐,不得在朝为官(在朝为官者要请假的)。应该是这些。
第2个回答  2012-11-24
论语中,还有芦墓的说法
第3个回答  2012-11-03
除孝服
第4个回答  2012-11-03
嫁娶追问

还有其他的吗?

追答

在江浙地区还会不吃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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