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9月份提的辞职申请,领导没批,我到十一月份走,我是用邮件的形式发给领导的,算不算书面形式?

如题所述

除非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否则一般不算;

最好是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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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8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要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所以,为了保证辞职信的法律效力,建议还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除非,您和用人单位之间有特殊的约定,并且双方对电子邮件都认可的,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第2个回答  2012-11-19
不算,要当面提交纸质的申请
第3个回答  2012-11-18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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