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子女在天津一蓟县如何入学

外地子女在天津一蓟县如何入学

根据天津市蓟县教委印发的《2015年天津蓟县小学初中免试近入学划片方案》,外地子女在天津蓟县入学,有以下两种情况:
1、小学入学。外地户籍持有天津市蓟县居住证的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2、小学升初中。外地户籍但持有天津市蓟县居住证人员的随迁子女在天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蓟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有以上两种情况的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津蓟县接受义务教育,应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蓟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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