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内倒车剐蹭到别人的车,没发现离开了现场。算逃逸吗?

如题。前几天晚上我在一个停车场倒车的时候不小心剐蹭到后面的一辆面包车的车尾。(不严重,我车一点痕迹没有)我当时没有发现。过了两天交警给我打电话,说我撞到了别人的车,我说当时我不知道,没发现,车里开的音乐声音较大。交警说那保安喊你你也没听到吗?我说当时晚上10点多,天黑确实没看见。交警说我这是属于肇事逃逸,让我去交警队处理。我在找人疏通,一直没敢去。请问,我这算是肇事逃逸吗?一般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如果找人疏通的话,愿意赔偿对方的损失,交警是否还会追究我其他责任 ?

通事故百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时,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时,主观上也就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则不能判定为逃逸。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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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6
不算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中,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你在停车场内倒车刮蹭到别人车这一客观事实发生在停车场,并不构成交通事故,自然不存在肇事逃逸。

当前,你停车场内倒车导致他人车辆受损,只要是对他人的财产损失存在过错,有意无意与责任大小没有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停车场内倒车导致他人车辆受损,应由停车场所在辖区派出所的交通管理办公室来处理,而非交警队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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