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能不能删除社保记录

我在一家单位辞职了,去了同城的另一家单位,但我不想让新单位知道我在以前的单位上过班,能删除社保记录吗?或者有没有其他的办法不让新单位发现?

社保记录不可以删除,入职后的新用人单位是可以核查社保缴费记录的。

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五条,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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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新单位在为你缴纳社保时,的确有可能会发现你之前是有过社保账户或者有过缴费记录的,但未必会知道具体是哪家公司,如果真的不走运查到了,你可以试试这样解释:说自己以前挂靠这那家单位,帮自己缴纳社保而已,实际并未在那家公司上过班,看看能不能混过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29
这个应该是不能删除的,按照规定现有社保只能转移而不能退。
离职时原公司需要减员,入职时新公司需要增员,相关的入和出都是在当地税务和社保机构办理。

不过一般情况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不会去特意了解你的前家公司的社保情况;但如果你在面试时对前面的工作经历有所隐瞒,人事是有可能验审的(不过这和社保并无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8-29
社保记录新单位查询不到的追问

因为我说的是以前在另外的省上班,但新单位去缴纳保险的话肯定会知道我在同城缴纳过社保吧?

追答

这个就不好办了,外省的肯定要先转到本省的。所以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机构。

第4个回答  2019-10-01
楼主最后怎么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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