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旅游公司和旅行社的实质性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如题所述

没有区别,旅游公司就是旅行社,旅行社就是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全称一般都是“XX旅行社有限公司”
旅行社,是旅游行业中的通常称呼,是对“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简称。国家旅游局规定,为公民提供出游服务的这类企业,其名称中必须包含“旅行社”字样。
旅游公司,是工商部门对“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习惯称呼,因为旅行社也属于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时,都是按照“XX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格式登记的。
还有一小部分企业名字就叫做“XX旅游公司”。这类企业一般都成立时间较早,大概为上世纪末的产物。当时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对这类企业的名称还没有明确规范,所以产生这种现象。今后,除了特批,否则不会有这类名称了。追问

哦,很详细了,谢谢!那么某某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和旅游公司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像旅行社那样买优惠票?

追答

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实际上应该属于传媒公司一类,可以在工商部门直接申请注册,但经营范围应该是包装、策划、宣传、推广之类,不包括旅游业务经营,除非经过旅游管理部门许可、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增加经营范围,否则不允许涉及旅游业务经营。但是要想增加旅游业务,它的名字应该包括“旅行社”字样,这是法规规定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类公司都没有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是在打“擦边球”,旅游和工商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查处。
如果你开办了旅游文化公司,为了自身活动需要,你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应该也可以拿到优惠门票。但是这和旅行社拿的优惠门票是两个概念。旅行社的票可以用来盈利,而旅游文化公司的票如果用来盈利的话,便涉嫌旅游业务经营。
当然这是按理论来讲,具体能否取证]、查处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有实力的话,其实可以以旅游文化发展公司为母公司,下边再成立一个旅行社,这样就依法取得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方便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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