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贷款买的房子已经卖掉,第二次贷款买房的利率怎么算?

听说第二次贷款卖房子的利率会比第一次高,也有人说是因为你已经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再贷款买房就没有优惠了.我现在的情况是去年贷款买的房子几个月后就提前换清了贷款,然后把房子卖掉了,现在我没有住房,想再次贷款买房的话,利率会和人家第一次贷款买房的利率一样呢,还是会更高呢?

“首套房贷”的认定 这里“首套房贷”是指用于购买住房的首套房贷利率的住房贷款。 如果纳税人之前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也符合条件。 组合贷款购买,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之一是按首套房贷利率发放的贷款,即可满足抵扣条件。 如果你不知道当时银行有没有给你第一套房的贷款利率,你可以跟银行确认一下。
拓展资料:
1、购房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房屋交易中的房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购房款,再向银行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贷款业务。分阶段。它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屋贷款是指购房者向银行填写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保函等法律文件,银行承诺向购房者发放贷款经审查合格后,根据购房人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人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公证,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被购房人的账户。房屋销售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到银行办理。
2、有两种类型的贷款:一般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息!等额本息:即每月还本付息金额不变!一般叫等额还款!等额本金:是指先付本金再付利息!一般称为递减还款!例如:30 x 64.23 = 1926.6(等额本息)30 x 83.24 = 2497.2(等价本金)房贷利息=每次还款额*还款次数-总贷款额。我们先来看看房贷利息的扣除标准。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中国境内购房时,可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扣除期限上限为20年。经夫妻双方同意,其中一人可以选择扣除。扣除方式选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首套房贷”的认定 这里“首套房贷”是指用于购买住房的首套房贷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纳税人之前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也符合条件。组合贷款购买,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之一是按首套房贷利率发放的贷款,即可满足抵扣条件。如果你不知道当时银行有没有给你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利率,你可以跟银行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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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2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有2种贷款方式:

一般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每月利息还款额不变!一般称为等额还款!

等额本金:是指先还本金后利息!一般称递减还款!

列如:30 X 64.23 = 1926.6 (等额本息)

30 X 83.24 = 2497.2 (等额本金)

房屋贷款利息=每次还款额*还款次数-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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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3-06
记者日前踩盘时发现,不少买家问销售人员:我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但是我在广州是第一次,这算不算是第一次贷款买房?这种情况应如何界定?
案例

李小姐原本一直在珠海生活工作,早前更在珠海购置了一套房子。但因为工作调动,明年李小姐便要到广州工作了,所以她想在广州再买套房,可由

于资金不是很充裕,想贷款买房,去年的房贷新政出台后,对二套房的首付额度有所规定,各银行的细则也有所不同。李小姐由于对此不太熟悉,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二次贷款。

解答

满堂红亿达按揭公司信贷经理陈韵介绍,李小姐的情况首先要看她原本在珠海购置的房屋是不是贷款购买,其次要了解她在广州置业准备选用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要从这两方面结合考虑。

情况一:若李小姐在珠海买房未使用贷款购房的,此次若在广州贷款购房的话,无论是选择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是以第一套房贷来计算。第二套房贷提高只针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情况。

情况二:若李小姐在珠海是贷款买房,此次在广州购房选择商业贷款的话。基本上所有的银行都要以第二套房贷款来计算,首付需要四成,基准利率上浮10%。

情况三:若李小姐在珠海是商业贷款买房,此次在广州购房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在工商银行办理不算第二套房。工商银行明确规定,第一套房商业贷款,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算第二套房。

情况四:若李小姐在珠海是贷款买房,但珠海的物业已经结清并出售后再在广州买房的话,在个别银行贷款还能以第一套房贷标准计算。工商银行等规定:已结清并出售的,能够提供新买家的房产证、售出房屋的税单等证明材料,可不计算第二套房。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广东发展银行细则中明确规定:以征信系统为准,已结清并出售的记入第二套房之列。也就是说,只要在上述几个银行贷过款,就算现在已经结清并出售,再次贷款还是要以第二套房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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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dg.focus.cn/news/2008-02-02/428542.html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无法再享受任何贷款优惠政策。
  从历史上来说,这属于第二套住房。从现状来说,这是第一套住房,因为贷款人明显没有房产了。
  但无论如何,因为有贷款买房的历史记录,贷款人无法再享受首套住房7--9折的贷款优惠。必须按照银行根据现行5.9%的基准利率制定的放贷利率,才能贷款。
第4个回答  2008-03-03
现在也不是很明确,要是按房子来说,你是没有房子的,买房贷款就应该是优惠利率,但是按你的贷款记录来说,你是有做过贷款的,要想再做贷款,就应该是上浮10%的利率,银行现在的政策也不是很明确,你也可以到银行里具体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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