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6
算违约,看看合同上违约会有什么约束,不过一般刚签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有个试用期的,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时间段,想走给单位打个招呼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2-09-14
由于你明天才上班,合同实际还未履行,不想去了可以不去。
但如果单位还保存有你的相关资料时,则还是向单位知会一声为好。
第3个回答 2012-09-14
我建议 出于礼貌的考虑 你应该直接向单位打个招呼
至于提前三天 是很灵活的事情
提前三天一般是指特殊情况
如果你当时申请,也许当时就批准了呢
不用等到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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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9-14
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时间段,想走给单位打个招呼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