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在广东工作,家里就老爸老妈两个人,最近想在老家买套二手房,听老人家讲是90年有18年楼龄的老房子,房子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如下:楼房是两单元,原户主购买了1单元和2单元4楼的两套房子然后把中间的墙打通成了一套房,总面积共有140多平米,并持有房产证(户主称是有房产证,但是我爸妈没有看到,我总觉得这种自己把两套房改装成一套房的做法是拿不到一个房产证的),房间布局有4房2厅2厨2卫,原户主称一口价28万,如果只购买一套的话要16万(现在的房子是两套改成一套的),我有几个疑问想请各位帮我解答。
1:这种将两套背靠背的房子打通成为一套房子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可以拿到一套房子的房产证?(注:90年的房子)
2:如果说90年代关于房产的法律没有健全,户主早在90年代打通居住并真的拿到了房产证,那现在是否真的可以把这一套房子在分成两套房子来卖?我购买其中一套的话是否可以拿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