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房产问题上,即使公正了,最后老人遗嘱还可以推翻嘛?

如题所述

可以推翻,但要看具体情况。给你举几个可以推翻的例子。
1、老人再去做一个公证遗嘱,其内容和前面公证的内容不一样;
2、老人去世前将该房子赠与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
3、老人去世前将房子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相应对价;
4、老人将该房办理抵押担保,债务人无还款能力,债权人就可以对该房主张抵押担保权;
5、老人所做的公证是否存在可撤销、无效的情形等等。
依据: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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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8

  遗嘱人要想推翻先前公证的遗嘱,必须还要到原公证处撤销公证遗嘱,重新立新遗嘱,否则遗嘱人后立的其它遗嘱的法律效力低于公证遗嘱,也就是最后老人遗嘱不可以推翻公证遗嘱。

  对此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有明确的规定,如下:

  1、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从《继承法》第二十条最后一款可以看出,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它遗嘱的法律效力,其它遗嘱是不能变更推翻公证遗嘱的。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公证遗嘱的主要内容:

  ①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②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③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④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⑤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特别注意: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第2个回答  2012-06-22
你好,如果是父亲的房产赠与给某个子女并办理公证,但直到老人去世都未办理产权过户,则赠予协议的法律效力待定。如父亲以遗嘱方式推翻之前的赠与协议,之后,父亲去世,如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要素,则后立的遗嘱可以推翻之前的赠予协议。
第3个回答  2012-06-22
你好!
对于文书的效力是有先后顺序的!
如果房产问题已经公证了,最后来人留有遗嘱的,要看这个遗嘱有没有公证!
如果遗嘱也公证了,且遗嘱的时间在后,那么按遗嘱执行;
如果遗嘱没有公证,不管时间在前还是在后,按公证的文书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10
是的 推翻的办法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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