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家要修环村公路,要占用我家的一部分土地,是宅基地,请问是否有补偿,有没有专业法律人士帮帮忙

如题所述

农村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分配给村民使用。因此,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期,没有产权。

农村修建村道,属于公益事业,当占用村民宅基地时,如果已经有房子,那么要赔偿村民的房子损失。如果没有房子,只是一片空地,那么村集体可以无偿占用,另外给该村民分配宅基地。

所以,如果你没有宅基地房子,只是一块地,那么没有补偿,村委会另外给你分配宅基地。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7
如果你老家修路,要征用你家一部分宅基地,建设单位须给予你们一定的补偿,如果不给是违法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