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着重一下唯心主义!)

简要一点

唯物主义(materialism)
涵义概述
唯物论是一种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认为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基本观点概括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唯物主义有机械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区别,机械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由各个个体组成的,如同各种机械零件组成一个大机器,不会变化;辨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永远处于运动与变化之中,是互相影响,互相关联的。机械唯物论的代表人物是费尔巴哈,辨证唯物论的代表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
唯物辩证法包含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范畴。在部分国家的宣传材料以及中高等教育的哲学课程中对于唯物辩证法有如下的描述:“由于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来的,因而它们既是客观事物本身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唯物辩证法不是一种僵死的体系,它随人类的实践运动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含义、新的范畴、规律产生出来。”
世界范围内,并非所有的科学工作者以及哲学研究人员都认同辩证唯物论这一哲学流派。爱因斯坦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手稿阅读完毕后曾做出这样的评价:“爱德华·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关于自然科学内容的手稿交给我,托付我发表意见,看这部手稿是否应该付印。我的意见如下:要是这部手稿出自一位并非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么我就不会建议把它付印,因为不论从当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物理学史方面来说,这部手稿的内容完全就是胡说八道、疯人之作。可是,我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考虑到这部著作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那是可以勉强出版的。”(《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02页)

历史形态
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物质的具体形态中国古代“五行”学说:金、木、水、火、土是世界的本原。古希腊赫拉克利特(前540-前480):“火”是万物的本原,世界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按规律燃烧着、按规律熄灭着的永恒的活火。“这个世界不是任何神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创造的。它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
②机械唯物主义,与近代自然科学相结合,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直观性、猜测性,但又存在机械性、形而上学性、不彻底性(历史观是唯心主义)这三个根本缺陷。
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

主要内容
对立统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部分组合而成的。 例如, 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原子是一个整体但也是由相反电荷的氢核和电子所组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毛泽东所著《矛盾论》对对立统一有详细论述。
质量互变
物质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质是指物质的性质,而不是质量;量是指衡量物质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从量变到质变,就是说物质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而在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称作量变)慢慢积累,微小的变化的积累最终导致物质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
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虽然回到“正”态,但已不是原来的状态,而是更上一层楼。
中国民间谚语“物极必反”就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
物质与意识
①思维和存在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对此的不同回答哲学可以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
②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对此的不同回答划分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两个派别;
③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知识理解: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不同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通常说的“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题,它是指,一方面物质决定意识,另一方面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意识能动地反映客观物质世界,意识能动地反作用于客观物质世界)。这是对实际存在的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的正确揭示。哲学基本问题所说的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物质和意识哪个是世界的本原,哪个决定哪个;二是,意识能不能正确地反映物质,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客观存在。对这两方面的正确回答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物质。可见,这里所回答的第二个内容,与前面说的第二个内容不是一回事,两处说的“关系”是有不同之处的。
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哲学史的总结,历史上的哲学,都以不同形式回答了哲学的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新的高度上正确地回答了哲学的基本问题,而且进一步科学地指明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人类世代的实践和科学的发展,都证明了唯物主义的正确性和唯心主义的荒谬性。

与唯心论根本分歧
唯物主义: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战国荀子:“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
东汉王充:“天地合气,万物自生。”
南朝范缜:“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
明朝王夫之:“气者,理之依也。”“天下唯器”,“道者器之道”,“无其器则无其道”。
唯心主义:世界的本质是意识,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
①主观唯心主义:世界由人的意识创造、决定宋朝哲学家陆象山:“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明朝哲学家王阳明:“心外无物。”
英国哲学家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感觉的组合”、“观念的集合”。
②客观唯心主义:世界由某种神灵或不可捉摸的绝对观念创造、决定宋朝哲学家朱熹:“理在事先。”
柏拉图:世界是“理念”的影子黑格尔:世界的本质是独立存在的“绝对精神”。
③宗教:上帝、神创造和支配世界唯心主义两种形式,虽有某些差别,但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认为,思维、意识是第一性的,存在、物质是第二性的,颠倒了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的真实关系,背离了自然科学和人们的实践经验。

唯心主义(idealism)

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之一,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旧译观念论。蒙昧时代的灵魂不死的观念和万物有灵的观点,隐含着精神可以脱离物质的臆想,是唯心主义的萌芽,哲学唯心主义是在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剥削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有闲暇专门从事智力活动的时候产生的。

广义唯心主义

对praktisch-idealistisch的翻译和诠释中可知,唯心主义并不是哲学领域里独有的现象。那么,这个“实践的唯心主义”是如何定义的呢?它与哲学唯心主义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在《费尔巴哈》中的另一段话为此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线索:
对现存经济界限的这种唯心主义的表达(idealistische Ausdruck),不仅仅是纯粹理论上的,而且也存在于实践的意识(praktische Bewuβtsein)当中;就是说,使自己获得独立并同现存的生产方式对立的意识,不仅构成宗教和哲学,而且也构成国家。

这里,人们的社会意识被分成两大类:实践的意识和理论的知识。公共权力或国家被归之于实践的意识。这个分类对于扩展唯心主义这一概念至关重要。因为,既然公共权力的一般本质是意识,那么,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就可能变成唯心主义化的权力——国家。唯心主义的概念只有对于意识这种第二性的事物才是有意义的。

根据这段话所蕴含的广义唯心主义的定义,与哲学唯心主义定义中的“存在”(自然界)相当的角色是“经济界限”(社会化的自然),也可称之为“社会存在”;而与“思维”(精神)相当的是“意识”,包括理论的意识(如哲学)和实践的意识(如社会权力)。可以看出,这个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关系,与狭义的唯心主义定义中思维对自然存在的关系在结构上相似,即广义的关系是对狭义的关系的扩展。因此,可以用这个扩展了的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来定义不同形式的唯心主义。不难设想,在这个广义的关系中,如果意识的任何一个分支脱离了客观存在,即实现了“自我独立”,把自己设想为第一性的东西,便构成了意识对存在的“唯心主义表达”:或者是理论上的唯心主义,如哲学;或者是实践上的唯心主义,如国家。前者是我们在狭义的定义中已经熟悉的,而后者正是广义的定义所要规定的。
总之,实践的唯心主义就是“主张”实践的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那种唯心主义。这个自以为能够决定社会存在的“实践的意识”即国家。由于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还比较陌生,因此,在对它的理解上还有一些难点有待澄清。例如,实践的唯心主义究竟是如何“主张”社会权力为第一性的呢?是否由当权者在群众集会上大声宣布:“公共权力决定社会生活”,这个权力便唯心主义化了呢?果真如此,政治唯心主义同哲学唯心主义就没有任何区别了。要弄清楚二者的区别(以及联系),又涉及到被唯心主义的抽象定义所掩盖着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这一重要的问题。

原来,当实践的唯心主义“主张”公共权力为第一性事物的时候,并非象哲学唯心主义那样以纯粹理念为中心(本体)来构造一个哲学思辨的体系,从而用抽象概念的语言来说出其唯心主义;实践唯心主义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以公共权力(实践的意识)为中心来构造一个政治统治的体系,进而用政治行动的语言来“说出”其唯心主义。这意味着,作为实践的意识,国家权力既是意识的主体,又是行动(实践)的主体,一身而二任。该权力的行动指南是某种由悠久的掌权经验积淀而来的政治本能,使得它在能够理论地编造出“公共权力是第一性的”这一信条之前,就早已经在本能地如此行动了。至于如何从理论上来为这个原始的、粗俗的唯心主义辩护,那是很久以后才产生的哲学唯心主义的任务。可见,实践的唯心主义是理论的唯心主义之祖。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构造一个哲学思辨的体系,词语概念和思辨技巧是基本的要素;但是,要构造一个政治统治的体系,不仅需要武装的人们,而且也需要物质性的附属物,即监 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维持这些统治要素的开销是很大的。于是,全体社会成员便被强行征收所需要的财物,这就是捐税。作为整个社会生活都必须为之低头就范的统治费用,捐税的出现是公共权力唯心主义化的基本标志。表明,以国家形式出现的公共权力已经凌驾于整个社会生活之上而独立,变成了虚假的第一性的东西。随着这个政治统治体系的发展扩大,甚至连捐也不够用了,国家便发行期票,以国债的方式借款。再接下来,更有那纯属国家单方面行为的赤字预算,卯粮寅吃……与此同时,当政府官员的薪金不够用时,损公肥私,贪污受贿便在所难免。

上述丑行和腐败之所以产生,从当事主体这方面剖析,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始终是以此类逻辑为基础的:国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万物主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因而,整个社会生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统治权(实践的意识)来旋转,服从于它的巧取豪夺。这个头足倒置的逻辑清楚地说明,复合词“实践的唯心主义”中的基础词“唯心主义”指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经济剥削和掠夺;而限定词“实践的”则指用以维护这种剥削掠夺的手段是某种具有普遍形式的强制力量(注:实践不但具有普遍性的品质,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质。即有组织的暴力,阶级的暴力。

历史起源

从实践唯心主义

如前所述,实践的唯心主义是作为“实践的意识”的社会权力对于一定经济基础的唯心主义表达。马克思把这个经济基础称之为“现存的经济界限”、“现存的生产方式”,或“市民社会”。追溯这些物质基础的形成和发展,是理解实践的唯心主义这一概念的前提;而劳动的分工则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注:以下的历史描述请参阅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法兰西内战.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分工是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过来,分工又成为社会前进的基本动力。最初,只有以男女的自然条件为基础的一些简单分工。随着经济生活的扩展,工商业劳动逐渐从农业劳动中分离出来;后来,又出现了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这样,以农业生活为自然前提,以工业和商业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活动,便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本面貌。此外,在工业和商业各自的领域中,又有许多具体的分工。另一方面,由不同的分工部门组成的市民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说,分工也就意味着必须有某种公共机构来管理、协调不同的分工部门,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秩序。这个基于社会共同利益的管理机构,即是国家权力的萌芽。

公共权力固然是由劳动的分工所造成的市民社会共同利益的反映;然而,作为不同的分工部门的协调者、管理者和集体安全的保卫者,这个公共权力机构本身就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分工部门。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这个新部门也在扩展:在量上越来越大型化,在质上越来越独立化。表明,一个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专职权力机构正在形成。与此同时,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的日益复杂化,产生了对相关知识和技能(如书写,测量,计算等)的需要。于是,从作为“实践的意识”的管理部门中,分化出来一些专门从事“纯粹的意识”的子部门。至此,劳动的分工走到了一个质的关节点,出现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完全分离的社会大分工。经过这个分工,原来站在社会之中行使社会公共职能的那一部分人脱离了直接的物质生产,开始站在社会之上,专门从事经济生活的领导、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科学艺术的创造等属于精神生产的活动。这部分人便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其余的大多数人则继续停留在物质生产的各个部门,用生命的大部分时间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以保证除了生产出维持自身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外,还要生产出维持精神生产的部门生存所必需的劳动产品。这些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便沦为社会的被剥削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社会大分工,造成了极为重要的历史后果:在精神劳动(或意识生产)的若干分支机构中,执掌公共权力的那个部门通过对权力的篡夺,率先演变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独立机构,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了对群众的经济剥削;并动用军队、警察和监狱等暴力工具来保卫这种统治阶级的私利。这样一来,在公共权力(实践的意识)和市民社会(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上就产生了一种头足倒置的怪现象:本来是第二性的、作为社会公仆的公共权力由于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整个社会的利益之上,从而将自己变成了虚假的第一性事物,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个利用组织化的暴力作为其生存手段的唯心主义就是国家,即剥削阶级用来保卫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暴力机关。可见,“实践的唯心主义”这一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本质。

基本类型

主观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形式之一。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因此,在主观唯心主义者看来,主观 的精神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客观世界的事物则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主观唯心主义必然导致荒谬的唯我论,因为它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的显现和产物,实际上就是认为世界上 的一切事物都只能存在于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之中,没有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也就没有世界上的事物。中国宋明时期的陆王学派所谓的“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英国贝克莱的所谓“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等观点,就是有代表性的、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观点。

客观唯心主义

客观唯心主义是唯心主义哲学的两种基本形式中的一种。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物质世界(或现象世界)则不过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的外化或表现,前者是本原的、第一性的,后者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中国宋代程朱理学的“理”,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德国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就都是这种作为世界本体的客观精神或原则。客观唯心主义的所谓客观精神或原则,实际上是把人的思维或一般概念加以绝对化的结果,是通过抽象思维把它们升华或蒸馏为不仅脱离人头脑并且脱离或先于物质世界及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同时还进一步把它们神化、偶像化,以致陷于神秘主义的创世说和宗教信仰主义。因此,客观唯心主义同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客观唯心主义是宗教的一种比较精致的形式,而宗教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一种粗俗化的形式。

客观唯心主义承认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世界,强调作为世界本原的“精神本体”,是内生于客观世界自身的,而且这种“精神本体”又都不约而同地带有“事物规律”的含义,这就使客观唯心主义常常不自觉地走向自然,走向客观。同时,由于“客观”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所以其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些合理的思想成分绝非偶然,而应视其为客观唯心主义之“客观”所然。

理论困难

关于唯心主义(Idealismus)这一概念,恩格斯在《终结》一书中曾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们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把他们自身分成两个大的阵营。那些主张精神而非自然界是本原的人,……组成唯心主义的阵营。另一些把自然界看作本原的人,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这里,“唯心主义 ”指哲学两大派别中的一支。的确,“唯心主义”一词的发源地属于哲学的领域,其词根idea便来自柏拉图哲学的中心概念——Idee(理念);

Idealismus(唯心主义)一词若直译便是“理念主义”。
另一方面,把唯心主义同建立在对思维和存在之关系的特定解答上的世界观联系起来虽然是有历史根据的,却并不意味着可以把这种联系绝对化,以至于认为唯心主义这个概念只能用在哲学领域之中。稍后我们将看到,哲学唯心主义不过是次生的唯心主义。然而,把它同某种特定世界观的联系固定化的做法似乎已习以为常。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深度。下面的事情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中有这样一段话:
daβ die Bedingungen,innerhalb deren bestimmte Produktionskr@fteangewandt werden k@nnen,die Bedingungen der Herrschaft einerbestimmten Klasse der Gesellschaft sind,deren soziale,aus ihremBesitz hervorgehende Macht in der jedesmaligen Staatsform ihrenpraktish-idealistischen Ausdruch hat
它的中文版译文如下:
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社会的一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每一次都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的观念的表现。

以巴黎社会出版社德法对照版的《费尔巴哈》中的德文原文为依据,参考对照页中的法文译文,把它翻译如下:
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被利用的条件,是社会的一定阶级的统治条件;这个阶级的由篡夺而来的社会权力,在历次的国家形式中都得到了实践唯心主义,的表达,……(注:马克思此处所用praktisch-idealistisch一词,在德语中称为“带连词号‘-’的复合形容词”。被连词符号连接起来的两个形容词之间可能的词法关系有:并列关系,同位关系,限定词(前者)对基础词(后者)的修饰关系,等等。第三种情况在德语中极为常见(参见:窦学富·带连词号“-”的德语复合形容词词义分析。德语学习,1996.(5).34-38.)。从praktisch-idealistisch所处的上下文来看,该复合形容词属于第三种情况。据此,本文将它译为“实践唯心主义的”。它的词法涵义是:与之相应的复合名词为“实践的唯心主义”或“实践唯心主义”。)

按照编译局的译文,这段文字有三层涵义:1.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是阶级统治的物质条件;2.统治阶级的权力来自其“财产”;3.作为国家的社会权力是一种“实践的观念”。

按照译文,也可以划分出三层涵义:1.一定的生产力发展为阶级统治提供了物质条件上的可能性;2.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的主体条件是:在社会分工中履行公共职能的那个阶级,凭借工作之便,把公共权力变成了谋取阶级私利的工具,从而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马克思用Besitz一词来刻画这个转变过程(我译之为“篡夺”(注:Besitz是由及物动词besitzen转化而来的名词。它的基本义是“占有”,“占据”,引伸义是“占有物”,“财产”。马克思在此使用的是该名词的本义:“占有”。他在《费尔巴哈》中涉及“财产”这一概念时使用的是另一个较正式的名词Eigentum。Besitz在语义上要求一个宾语,以表示“对…的占有”。这个逻辑宾语在文中由Macht(权力)一词承当。所以,对照页中的法译文把Besitz译为及物动词Posséder(占有)。Bestiz被马克思用来描述这样一个历史过程:社会权力最初并不是行使权力的那个分工集团的私有物,但该集团却利用履行社会职能的机会“占有”了这个权力,更确切地说,“篡夺”了这个权力。因此,他在后来用英文写作的《法兰西内战》中,用usurp(篡夺)一词来描述这个公共权力被剥削阶级化的过程。参见: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柏林:Dietz出版社,1978.(I,22).56。);3.对公共权力的这种阶级性质的“占有”或“篡夺”,使得社会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力,即国家。经历了这一重大转变的社会权力,无一例外地具有“实践的唯心主义”之性质。

比较这两段译文,二者对第一层涵义的理解是相同的。编译局译文中的后两层涵义恐怕都有违背原意的不妥之处。第二层涵义的失误在于,没有注意到在短语deren soziale,aus ihrem Besitz hervorgehende Macht中,Besitz和Macht之间在语义逻辑上有一种动 宾关系。相形之下,德法对照本中的法译文则以法文惯有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将它译为:la puissance sociale de cette classe,découlant de ce quelle possède。颇得德文原文的真意。第三层涵义的误译似乎不是一个语言问题,而是受阻于一个令人困惑的理论问题。译者并非不识idealistisch这个词的正常所指,令他不理解的恐怕是复合形容词praktisch-idealistisch所要表达的思想。按照该复合词正常词意和所处的上下文,应译为“实践唯心主义的”。然而,根据哲学界的现有思考模式,唯心主义必定是同纯粹思想有关系的,绝不能把它同国家机器这一类以暴力实践为形式的事情联系起来。于是,便全然不顾idealistisch(唯心主义的)和ideell(观念的)是两个意义十分不同的词这一事实,将前者强行译为后者(大概由于两者都有相同的词根Idee之缘故吧)。这种削足适履式的翻译错误从一个侧面说明,多年来,我们对“唯心主义”这个概念的理解比较狭窄,只知其一(哲学唯心主义),不知其二(非哲学形式的唯心主义)。因此,有必要重新检讨现行教科书中关于唯心主义的概念,以使它能够适用于像国家这样的非纯粹精神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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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23
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哲学上两个敌对的基本派别之一,是同唯心主义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般地说,它是先进阶级的世界观,反映着适合生产力和科学发展的先进阶级的利益。唯物主义哲学往往是社会上的先进势力、进步阶级用来反对反动势力和宗教迷信,维护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前进的思想武器。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按其本质来说是物质的;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或精神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意识则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唯心主义则相反,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具体说来,就是:第一,世界先有物质,然后才有意识。第二,意识是具有高度发展和组织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反映。第三,意识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映。这些论证都说明了:物质是世界的本原,它可以不依赖精神而独立存在,所以是第一性的;意识来源于物质,它必须依赖物质而存在,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因此精神是第二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唯物主义哲学经历了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

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之一,是同唯物主义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它错误地回答了意识和物质即思维与存在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唯心主义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是世界的本原,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它根本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真实关系。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精神看做是世界的本原,认为世界存在于“我”的意识之中,是“我”的感觉、观念的产物。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某种神秘的“客观的”精神,如“世界理性”、“理念”、“绝对精神”等。唯心主义是信仰主义的一种精巧圆滑的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它通常是反动阶级和保守势力的世界观,是反动阶级维护其阶级利益和对劳动人民进行精神奴役的工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1-23
唯心主义(idealism)

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之一,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旧译观念论。蒙昧时代的灵魂不死的观念和万物有灵的观点,隐含着精神可以脱离物质的臆想,是唯心主义的萌芽,哲学唯心主义是在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剥削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有闲暇专门从事智力活动的时候产生的。

广义唯心主义

对praktisch-idealistisch的翻译和诠释中可知,唯心主义并不是哲学领域里独有的现象。那么,这个“实践的唯心主义”是如何定义的呢?它与哲学唯心主义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在《费尔巴哈》中的另一段话为此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线索:
对现存经济界限的这种唯心主义的表达(idealistische Ausdruck),不仅仅是纯粹理论上的,而且也存在于实践的意识(praktische Bewuβtsein)当中;就是说,使自己获得独立并同现存的生产方式对立的意识,不仅构成宗教和哲学,而且也构成国家。

这里,人们的社会意识被分成两大类:实践的意识和理论的知识。公共权力或国家被归之于实践的意识。这个分类对于扩展唯心主义这一概念至关重要。因为,既然公共权力的一般本质是意识,那么,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就可能变成唯心主义化的权力——国家。唯心主义的概念只有对于意识这种第二性的事物才是有意义的。

根据这段话所蕴含的广义唯心主义的定义,与哲学唯心主义定义中的“存在”(自然界)相当的角色是“经济界限”(社会化的自然),也可称之为“社会存在”;而与“思维”(精神)相当的是“意识”,包括理论的意识(如哲学)和实践的意识(如社会权力)。可以看出,这个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关系,与狭义的唯心主义定义中思维对自然存在的关系在结构上相似,即广义的关系是对狭义的关系的扩展。因此,可以用这个扩展了的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来定义不同形式的唯心主义。不难设想,在这个广义的关系中,如果意识的任何一个分支脱离了客观存在,即实现了“自我独立”,把自己设想为第一性的东西,便构成了意识对存在的“唯心主义表达”:或者是理论上的唯心主义,如哲学;或者是实践上的唯心主义,如国家。前者是我们在狭义的定义中已经熟悉的,而后者正是广义的定义所要规定的。
总之,实践的唯心主义就是“主张”实践的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那种唯心主义。这个自以为能够决定社会存在的“实践的意识”即国家。由于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还比较陌生,因此,在对它的理解上还有一些难点有待澄清。例如,实践的唯心主义究竟是如何“主张”社会权力为第一性的呢?是否由当权者在群众集会上大声宣布:“公共权力决定社会生活”,这个权力便唯心主义化了呢?果真如此,政治唯心主义同哲学唯心主义就没有任何区别了。要弄清楚二者的区别(以及联系),又涉及到被唯心主义的抽象定义所掩盖着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这一重要的问题。

原来,当实践的唯心主义“主张”公共权力为第一性事物的时候,并非象哲学唯心主义那样以纯粹理念为中心(本体)来构造一个哲学思辨的体系,从而用抽象概念的语言来说出其唯心主义;实践唯心主义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以公共权力(实践的意识)为中心来构造一个政治统治的体系,进而用政治行动的语言来“说出”其唯心主义。这意味着,作为实践的意识,国家权力既是意识的主体,又是行动(实践)的主体,一身而二任。该权力的行动指南是某种由悠久的掌权经验积淀而来的政治本能,使得它在能够理论地编造出“公共权力是第一性的”这一信条之前,就早已经在本能地如此行动了。至于如何从理论上来为这个原始的、粗俗的唯心主义辩护,那是很久以后才产生的哲学唯心主义的任务。可见,实践的唯心主义是理论的唯心主义之祖。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构造一个哲学思辨的体系,词语概念和思辨技巧是基本的要素;但是,要构造一个政治统治的体系,不仅需要武装的人们,而且也需要物质性的附属物,即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维持这些统治要素的开销是很大的。于是,全体社会成员便被强行征收所需要的财物,这就是捐税。作为整个社会生活都必须为之低头就范的统治费用,捐税的出现是公共权力唯心主义化的基本标志。表明,以国家形式出现的公共权力已经凌驾于整个社会生活之上而独立,变成了虚假的第一性的东西。随着这个政治统治体系的发展扩大,甚至连捐也不够用了,国家便发行期票,以国债的方式借款。再接下来,更有那纯属国家单方面行为的赤字预算,卯粮寅吃……与此同时,当政府官员的薪金不够用时,损公肥私,贪污受贿便在所难免。

上述丑行和腐败之所以产生,从当事主体这方面剖析,就在于他们的行为始终是以此类逻辑为基础的:国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万物主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因而,整个社会生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统治权(实践的意识)来旋转,服从于它的巧取豪夺。这个头足倒置的逻辑清楚地说明,复合词“实践的唯心主义”中的基础词“唯心主义”指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经济剥削和掠夺;而限定词“实践的”则指用以维护这种剥削掠夺的手段是某种具有普遍形式的强制力量(注:实践不但具有普遍性的品质,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质。即有组织的暴力,阶级的暴力。

唯物论是一种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认为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基本观点概括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第3个回答  2008-01-29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含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中的两个派别。它们只能在哲学意义上,即在回答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第一性上被使用。

(1)唯物主义是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哲学。

(2)唯心主义是断言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

(3)一切哲学都不能超越或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派别,这是哲学的党性或党派性。

(4)二元论不是一个独立的哲学派别,它认为精神和物质同为世界的本原,企图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但最终还是陷入唯心主义。

2.唯物主义的历史形态(1)唯物主义经历了三种历史形态,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作为一般的世界观,唯物主义坚持按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说明世界,唯物主义与科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是无神论的哲学基础。

(3)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并力图从某种具体的实物中寻找世界的本原,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古罗马关于水、火、气是世界本原的学说。

(4)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近代自然科学为依据,但背离了古代哲学把世界看成是相互联系的整体的辩证法观点。

3.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和存在根源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有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主观唯心主义把主观精神作为惟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客观事物以至整个物质世界都是这种主观精神的产物。其荒谬之处在于它必然导致"唯我论"。

(2)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任何个人的精神变为独立的存在,并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例如理、理念、宇宙精神、绝对观念等),其荒谬之处在于以哲学化的方式承认"宗教创世说"。

(3)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人的认识不是直线式地进行的,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都可能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直线,这条直线会把人们引到唯心主义的泥坑里,而反动的或保守的阶级和势力的利益和政治需要则会把它巩固下来。把人的认识过程中的某一特征、成分片断、方面加以夸大,使之绝对化,造成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分离,这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第4个回答  2008-01-23
简单的说,唯物就是以世界的本源是物质出发,以物质为思想的基础;而唯心就是凭借主观思想进行思考问题,认为世界是由人的思想而产生的,即类似于“我思故我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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