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公司签合同!但是被派遣到另一家公司去上班!合同只有开始日期!没结束日期!

合同中有一项是说所在上班的公司项目结束!我们的合同自动解除这合法吗?合同解除后会拿到赔偿金吗?

根据你的陈述,你签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时,你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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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你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工单位的项目不到两年结束的,你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还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用工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解约,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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