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租房合同,半年一交房租。下半年不租了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在未达到合同租期的时候不继续租房属于违约的行为,需要和房东协商,并按照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租赁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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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7

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在未达到合同租期的时候不继续租房属于违约的行为,需要和房东协商,并按照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关于租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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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8
一、你的合同没到期,如果你提前走,将视为你违约,你需要承担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也就是押金(押金一般都是一个月的房租)。试想,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你愿意无偿的马上搬家吗?承租方违约,押金不退,出租方违约,需双倍赔偿押金。
二、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住了,不代表你不违约。虽然合同里没写违约责任,但是房东扣你一个月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绝对是有道理的。你可以看看合同法。
三、你可以跟房东说转租,把剩余的租期转给他人,你拿回押金走人,让房东跟那个人签合同。
四、就是你说的极端的做法,押金不要了,水电费也不交了,反正你再也不与这个房东发生任何关系了,走就走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1-28
我在上面交了钱没有得回音是怎么回事呀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您这个情况属于单方面违约啊
可能要损失押金了
你也可以和房东商量看看,也许可以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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