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如题所述

天津公积金新政: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40%

(记者袁秀丽)12月2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做出调整。

《通知》规定,天津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而此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60%。

此外,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天津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天津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据悉,《通知》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2027年12月25日废止。

天津公积金贷款80万条件

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7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2年5月27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

《通知》加大了对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为了保证在资金运用率较高时职工及时获得贷款,《通知》规定了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的两档调节机制: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相同程序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保持40万元不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一、公积金政策:

纯公积金首套二套认定方式

首套:

提取过不算套数,本市无住房,本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过前

配偶公积金共贷的,可以算首套,纯按揭贷款已结清的不算套数。

二套:

本市无房但是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或在天津有一套住房的,算做二套。

不予办理:

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政策于2022年5月8日执行。

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二、贷款利率调整:

五月中旬开始,贷款政策倾斜首套客户。

5月15日,首套利率可以降20个基点。

5月17日下午,天津大部分银行已正式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4.4%(lpr-20基点)。

5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45%,降低15bps,首次一年期未调整只调整五年期。

首套利率4.25%,二套利率5.05%

首套房贷利率从4.9%降到了4.25%,降了65个基点。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利率

您好,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2022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35%,相比2020年的4.75%有所下降。此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出,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为2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利率浮动,最高不超过7.5%。此外,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将支持购买商品房、自建房、翻修房等,贷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案。

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有买房需求的人来说是很大的福音,国家在住房问题上发布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我们的住房问题,其中公积金贷款政策就是其中的一项措施,它给予了买房认识较大的扶持,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买房压力。下面就和律图小编来看一下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内容。

一、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流程

(一)个人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有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购房人的也应提供相关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份。配偶为军官或士兵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3份;配偶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的,提供护照及复印件3份。

2)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3份。

3)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

4)借款人及配偶正楷人名章。

5)借款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2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