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如题所述

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减免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转出未交增值税等。
一、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
1、增值税
按照销售收入的17%、4%来缴纳增值税;
2、城建税
按照缴纳增值税的7%来缴纳;
3、教育费附加
按照缴纳的增值税的3%来缴纳;
4、印花税
如果是购销合同,则按照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如果是帐本,则按照每本5元来缴纳;
5、发放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做结转?
1、一般纳税人应当在月末时,将当月所有进项、进项转出、销项税额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中,相应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再将上月缴纳的税金也转至未交增值税中,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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