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1-3个月,在试用期间,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协议的。但是试用期间,员工如果要辞职,可以提前三天,口头通知公司人事部门,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三天之内就可以收拾个人物品离开了。
如果转正之后,要辞职就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再进行一个月的工作交接之后才能辞职。
既然你已经提前三天跟领导说了要辞职,那么三天之后,你就可以走了。毕竟你还是在试用期,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拦着你不让你走。过了半个月了你都没走成,这不是你的错,而是公司的错。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直接告诉领导,我已经提前半个月通知你们我要辞职了,现在都过了这么久了,我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了。
同时,走之前要求公司吧你所有的工资都计算结清。
不用担心工资的问题。即使试用期,公司也不能克扣员工工资,即使员工只干了一天活,也要有一天的工资。如果公司真的以试用期为由克扣你的工资,那么你也不用跟他们客气,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就可以了。对于克扣工资的事情,绝对不能惯着他们,否则他们必然会更加得寸进尺。记住,辞职之前一定要要求公司结清该结清的工资,这样才能走的坦然,不至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追问不给接清。说要一个月一个月发
追答只要发,不欠就好。按月发是多数公司的做法
”试用期已经提前三天跟老板说了,过了半个月都不让走,可以直接不去吗?“
问的好,可以不去上班或继续工作,也不需要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更不需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因你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你利益时全部为违法行为。
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什么”法“?它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工作保护(或保障法)》(简称”劳工法“)。
什么是”合同法“与”保护或保障法“的区别?
任何”合同法”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平等权利。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款都明确规定了;“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键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说明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单方)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工过程中,受用人单位领导、指挥、控制支配不平等地位,所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性质、内容、立法目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致的,其内容全是对劳动者有利的、不平等的。
如;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哪国的”合同法“?
为什么不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工作保护(或保障法)》(简称”劳工法“)?因为中国人害怕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时”抓劳工“,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工作保护法》(简称”劳工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工的(劳动与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