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劳务派遣制的职工,事实上也是属于全日制用工方式的一种。只不过学生的特性是没办法,直接和自己的工作单位签订合同。通常会以第三方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公司,来创建劳动合同关系。即然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方式,那就应当依法具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社保待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五险。
做为劳务派遣员工,它的社保到底是由用工单位来交纳的,或是劳务派遣公司来交纳的呢?其实跟谁签合同,那么就应该根据哪个单位来缴纳社保,那也是劳动法的明文规定。显然你与劳务派遣公司设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样自然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来缴纳社保,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由于劳务派遣公司,它只不过是一个人力代办公司,并不具备自已的用工标准。所以真正的用工成本用工支出的花费彻底是由用工单位来支付的,所以最终事实上要归口到哪个单位来承担社保费用,显然依旧是用工单位,只不过在劳动合同关系隶属上,你跟这一用工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它的用工成本,绝对是根据用工单位来支出的。因此我们社保的费用问题是由用工单位来付款,可是社保的缴纳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
其实如果说你跟,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那样实际上在查询社保的过程中,你用工单位便是这家劳务派遣公司,并非用工单位。我们就能一目了然看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其实没必要去担心这件事情,你只需正常享有社保。那我们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论是根据劳务派遣公司还是通过用工单位积累期限,包含你交费过程都是可以正常计算的,最后办理退休金的过程中,也不会有分毫的影响。
而作为劳务派遣制职工,最大的区别和正式员工在于一些其他的待遇,例如可能正式员工能够享受到巨额的奖金褔利,还可以体验到巨额的年终奖待遇。可是,作为我们劳务派遣制职工可能就没有巨额的奖金褔利了,同时也不会有巨额的年终奖待遇,那样这是有本质的区别,一年下来可能最后的综合收入,和正式员工对比是有很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