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意图骗保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认识“骗保”一词
什么才是真正的骗保呢?《刑法》中对“骗保”做了明确的规定:1、编造虚假原因
编造虚假原因的意思是事故发生后,为了获取保险金将事故谎称为虚假的原因。比如某人酒驾、无证驾驶,依法车损险,意外险不赔,为获取保险金家人谎称为有驾照未酒驾的他人是驾车司机。
2、夸大损失程度
夸大损失的程度是指事故发生后,为了获取保险金或更多保险金夸大损失。比如某人患了呼吸暂停综合征住院,但血氧值未达到理赔标准,依据合同不予赔偿,但申请理赔时篡改病历将指标修改至重疾标准试图获取赔偿。
3、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是指故意杀害、伤残被保险人、或者故意让被保险人染病。比如本案中何某制造自杀的假象时,如造成了真实的自身伤残,并申请保险金的情况。
除此之外,投保人逆选择、代理人销售误导、保险公司收益低、保险公司拒赔等情况均不属于“骗保”范畴。
科普点二:
清楚骗保的后果
根据《刑法》,如果骗保,将受到双处罚加一追责,杜绝了通过保险诈骗犯罪获利的可能。第一处罚:人身监禁;第二处罚:罚金;追偿责任:诈骗所得依法需归还。
刑法在保险诈骗罪中约定的罚金范围高于保险诈骗所得范围,且即使处罚罚金也仍未免除犯罪嫌疑人依法归还诈骗所得的义务。
科普点三:
是否可以免罪?
根据《刑法》,保险诈骗超过3000元未达1万元的,不适用保险诈骗罪,但可以适用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人民币3000元。
那么3000元以下是否就可以随意骗保了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只要是骗保行为就可能会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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