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交房了,当初买的时候8500一平,近130平,现在房子涨价了一万3一平,还有上涨的趋势,房子是和娘家的妹妹一起买的,首付各付20万,每个月3000还贷款,我俩各出一千五,还25年,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妹妹是共有人。现在我老公有点反悔了,他想把钱放到单位里,一个月有两千块钱拿,他想这个房子有个好价钱之后就卖掉。我妹妹今天中午给我打电话说找好人了,租给其他人,但租期必须要五年,月租800。所以到底是卖掉好还是租给别人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