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开具的工程款发票可不可以抵扣所得税?

如题所述

可以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六条 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以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第七条 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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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8
正规含税发票可以抵扣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17-12-22
工程发票可以抵扣,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施工单位,向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设单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工程发票,可以直接或通过折旧费,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1、分包人应先按照分包营业额在工程所在地申报纳税,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分包发票给分包人。总包人再持分包合同、分包发票等资料在工程所在地按照总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开具总包发票。
2、相关知识:
分包分务分包和工程分包
(1)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虽然发展迅速,但是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法规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或者在具体的条文中进行规定。对劳务分包有相关规定只有:2001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2005年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规定》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表明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独立法人的资格自主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劳务作业。《意见》明确规定所有建筑企业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劳务作业。从中可归纳出劳务分包就是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按照法律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的行为。劳务分包是分包的一种,在建设工程领域相对于专业分包二存在。有直接雇佣劳务、“包工头”施工队伍、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零散劳务用工四种形式。
(2)工程分包。《合同法》、《建筑法》中均对工程分包有明确的规定。指相对于总承包而言,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完成的行为。按照分包工程的内容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按照分包的方式可以分为一般分包和指定分包。分包是一种附条件的、具有从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总承包的成立为前提,分包商与业主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分包工程不是整个工程项目,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工程分包行为不成立,总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不接受业主的直接管理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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