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动纠纷

叔叔,请问一下。我现在在一家五金厂做普工,刚厂时就签了一份申请书,没有签合同。但是现在我要辞职回家过年了,11月23号写的辞职书。但是我昨天早上问他们的时候,他们说写的辞职书不批,要重写一份,于是重写了一份到12月3号的。然后今天他就说不批,说不要工资就走。还贴了公告说不能以任何理由辞职,于是我问了办公室的人,没一个给我答复的。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心里很急又很烦恼。不知道劳动法能不能帮我。但是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麻烦叔叔帮帮忙,我也是刚出社会的,很多都不会

  收集一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提出离职后,如果不给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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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5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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