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超市上班,没签合同,现在老板不做了,要撤店,我该不该提出赔偿?

如题所述

  没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一年,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补偿
  入职超过一年的,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和老板无法协商,可以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离职证明之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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