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中的医保怎么办

我是农村户口,失业金是一次性领取(10个月),那我的医保卡不交费用可以继续使用多久?(以后不就业的话,医保卡是否终身使用)。失业期间的医保卡看病,住院的报销金额还是跟就业期间的一样吗??
请专业人士回答!!

失业是暂时的,原来你和单位合交的养老保险不会失效;重新就业后可以由新单位给你续交。在未找到新的就业单位以前你可以自己续交(单位的那一部分也由你个人承担),如果你确实有困难可写份申请经民政部门签批后报劳动局社保办申请缓交(这个新政策未明确,你可以试试)。只要累计缴纳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新政策解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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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3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决问题!

某女士因公司原因失业,此前公司为其缴纳了医保费,但她失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暂时没有能力续保。由于近期身体不适,周女士担心自己住院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对此,社保办工作人员解释,失业人员应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享受失业待遇,即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二是失业但不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按规定,失业前公司缴纳社保,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不缴纳医保费,医保费由失业基金支付。因个人原因失业,或者失业后未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则要自己缴费。如果医保缴费中断,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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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0-21

这部分人被公司辞退,法院判定公司付双倍工资赔偿,看看有你吗?

第3个回答  2013-09-03
你拿着社保卡和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窗口申请停保就可以了,很简单没听包不存在费用,以后找到工作可以办理迁移也可以在一定年限后申请多地区合并。一般离职后社保部门会将你的社保帐号自动划拨到流动帐号库,你直接到柜台申请就可以,不要着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我国社保法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由国家提供医疗补助金的,也就是说在你领取的十个月的失业金的同时国家给你支付十个月的医疗保险,但十个月过后国家就不会再提供补助了,需要你自己缴纳。http://baike.baidu.com/view/316.htm追问

你的链接资料里没找到"国家给你支付十个月的医疗保险"这个条例呀、??能帮我确认下吗?
还有如果我再就业的话,是否要补缴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呢?

追答

    看来你没有认真领会,(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这就是说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保国家帮你缴纳。

    当你再就业后是不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的,但失业的十个月后你必需保证医疗保险的连续性,中间是不能中断的,必需接着这个时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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