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我的社保医保什么的该怎么办?

找到工作前自己没什么钱也不想交,可以先暂停么? 那再找到工作是否新单位续交,暂停的这段时间该怎么算自己的么?听说要到社保那办个折子?

关于个人失业后办理社保缴纳的方法有两种:

一是我们把社保转到户籍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去缴纳,不过这种保险只有两个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来选择不同的社保基数来办理。这样在我们看来这种参保方式是比较不划算的,得到的保障比较少。

二是找一个有做代理社保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为我们代缴社保,我们只用每月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和每月社保的固定费用就可以了,而且这种代缴社保方式,我们得到的保障也比较多,如果失业后我们的社保在我还是觉得要去找一家专业的社保代办机构去为我们办理这些事情。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具有以下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2

可以暂停一段时间,找到新工作,可以由新单位续交的。具体可以询问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

失业是暂时的,原来和单位合交的养老保险不会失效;重新就业后可以由新单位给续交。在未找到新的就业单位以前可以自己续交(单位的那一部分也由你个人承担),如果确实有困难可写份申请经民政部门签批后报劳动局社保办申请缓交。

只要累计缴纳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新政策解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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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失业是暂时的,原来你和单位合交的养老保险不会失效;重新就业后可以由新单位给你续交。在未找到新的就业单位以前你可以自己续交(单位的那一部分也由你个人承担),如果你确实有困难可写份申请经民政部门签批后报劳动局社保办申请缓交(这个新政策未明确,你可以试试)。只要累计缴纳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新政策解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03
你拿着社保卡和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窗口申请停保就可以了,很简单没听包不存在费用,以后找到工作可以办理迁移也可以在一定年限后申请多地区合并。一般离职后社保部门会将你的社保帐号自动划拨到流动帐号库,你直接到柜台申请就可以,不要着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9-03
社保不可以停的,停的话欠几个月到时候你想继续使用时候要还之前欠的社保。 没工作了,最好还是交吧,不然到时候找到新工作还是要把欠的社保钱还上的!!!————————————————————医保可以停等你想继续交保时候接上去就行。—— 找到新公司 只要把折子和卡交上去就行,公司财务会把你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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