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没有连带责任?

我本月发生工伤,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两个人用一台床子干活,他操作我取放活,由于着急赶工,床子在没问题的情况下,由于操作过快导致我手部挤伤,如果定级估计能定为十级,但公司说我们俩也有责任,不能按十级标准赔偿,医药费公司已经拿了,在我已经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公司的意思就是再给我三个月养伤工资!就两不相欠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工伤无过错,按照目前的法规,既使你是违章作业,公司也要全额赔偿,具体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不是公司说这样就这样,不知道的东西可询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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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30
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公司不具有解释权。
第2个回答  2010-12-30
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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