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签字,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登记一家公司,由于办公地点是居民房,需要左邻右舍签字,现在这年头有几个会签啊,所以我就找了几个朋友乱签上了,还有就是房子的产权证也是原房东的,已经卖给了现房东,还没有拿到新房产证,所以租房协议上,新房东帮我签了老房东的名字,为了和房产证对应。
这种行为如果出问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啊,登记的时候我看到要填什么承诺书之类的,有点担心,房东和中介的倒都说没事。
请告诉我具体的法律责任,我只是登记的时候用了,过一段时间想要重新变更一下,只是还要过一阵子

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签字,可能会侵犯他人姓名权;如果他人追究,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弄虚作假,欺骗登记机关,也可能导致登记无效。未经授权的,属于无权代理,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那签合同就不违法。
法律分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代替别人签字是否有法律责任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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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这涉及到物权法里的规定。
关于左邻右舍签字的是适用“相邻权”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调节提供相邻提供必要便利条件(水电)和生活关系(如噪音,光照、通风等等)。你这里涉嫌造假,这样如果邻居有异议,投诉,可能会导致资料无效,承担相应责任。不过一般不会有大问题,只要协调好相互关系。
至于冒用老房东签字问题,这属于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租赁房屋,相关主体(新房东)现在不具备所有权(还没有产权证,没有产权登记)所以无法进行租赁,这样你的风险比较大。如果新房东拿到房产证后将房子转租给别人那你的租赁合同因为涉嫌造假就会无效,你就要搬出。就算没有转租,你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只要原房东转租或提出要求,你就要搬出去。
承诺书是哪方要填的?中介?还是政府管理部门?最好不要填写。很可能将造假的责任转嫁给你。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9
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签字,可能会侵犯他人姓名权;如果他人追究,你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弄虚作假,欺骗登记机关,也可能导致登记无效。还是要守法啊。
第3个回答  2011-01-09
构成民法上的无权代理,不被发觉肯定是没问题,但是一旦被发现了,而真实当事人又不追认,则问题非常大。
按你所说,你要在居民房开公司,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你需要取得利害关系人(一般是同一栋楼的住户)全体一致同意,如果你代签被发现,那些被代签的人又不追认,则你的公司就不符合成立的前提条件,很可能会被吊销和关闭的
第4个回答  2011-01-09
登记一家公司,由于办公地点是居民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明显违法 小心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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