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有效期为一年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有效期为一年,通常在办理交接工作后,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补偿金,双方也可以约定为下一次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劳动者具有一年的劳动仲裁期限,若用人单位未按要求支付,劳动者可以在该期间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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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3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剩余工资,离职时未结清的,可以自离职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的只能和单位协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第2个回答  2011-07-13
要分清是员工自己不取,还是用人单位拖欠不发,这两个性质是不同的,结果也不一样。重要的是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13
劳动合同法内没有有效期为一年的规定,所谓有效期为一年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的规定。员工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时效一般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一年之内,当然调解仲裁法也规定了时效期的中止、中断情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13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另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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